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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线电台(站)设置行政审批事项一览表

行政审批事项一览表 

单位   (盖章)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         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

项目名称   无线电台(站)设置
审批类型   审核
审批条件   1、无线电设备符合国家技术标准
  2、操作人员熟习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定,并具有相应的业务技能和操作资格
  3、必要的无线电网络设计符合经济合理的原则,工作环境安全可靠
  4、设台(站)的单位和个人有相应的管理措施
申报资料   1、书面申请或报告
  2、填写设置无线电台(站)申请表
  3、无线电台(站)技术资料申报表
  4、厂家设计技术说明书
  5、进口设备国家无委核准证及代码
审批程序   受理申请—→审查申请表和技术资料表—→签定审核意见报省无委办—→省无委办委托后进行电磁环境测试—→写出测试报告—→发证
审批法律依据  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》
  《湖南省无线电管理办法》
审批时限   30天
审批结果   指配无线电台(站)的频率、呼号、核发电台执照
收费标准   湘价费(1998)153号文件規定每证收费15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