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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线电设备型号认证检测行政审批事项一览表

发布日期:2009-02-13访问次数: 字号:[ ]


行政审批事项一览表

  单位   (盖章)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         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

项目名称   无线电设备型号认证检测
审批类型   核准
审批条件   1、正式申请报告,并加盖个人或单位印章
  2、“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”复印件
  3、凡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,提交依据法规取得的生产许可证
申报资料   1、填写“核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申请表”
  2、说明其功能的主要技术资料
  3、该设备的整体、前后面板的清晰照片其结构尺寸
  4、生产厂商提供2—5台样品,由国家无委认定的检测机构对核准项目进行测试,并出具测试报告
 
审批程序   受理申请—→审核后连同资料报省无委办
审批法律依据

 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》

  《湖南省无线电管理办法》

  国家无委《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管理规定》

  国家无委《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管理规定》

审批时限   60天
审批结果   核发“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”,对社会公布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代码
收费标准

  湘价费字(1998)153号文规定每证收工本费15元

  湘价服字(2001)25号文规定收设备检测费(收费标准按检测项目)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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